■新聞背景
   “除上課之外的課間活動……只要禮服出現一男一女在校園內的各角落、操場、教室及走廊兩人在一起或在校園內手拉手或超過手拉手的舉動均視為談戀愛。”近日,《廈門市翔安第一中學關於如何界定男女生談戀愛的征求意見稿》在網上被大量轉載,《意見稿》制定出8種將被界定為“學生在談戀愛”的標準。(本報10月31日26版)
   傳統社會講究“男女授受不親”,伴隨著時代變遷和社會進步,系統傢俱男女交往逐漸擺脫傳統倫理觀念束縛,褪去神秘色彩。對於正處於青春期的中學生來說,男女交往既是正常的心理需要,也是性別社會化的重要內容。然而,禁止男女生單獨接觸、限制交往行為的“奇葩校規”,為何總是層出不窮?
   早戀之所以“早”,不在於年齡大小、身心發育狀況如何,而在於價值排序的先後。社會階層生存生態的鮮明反差,讓人人渴望“爭上游”;階層固化讓高考成為社會流動的唯一渠道。當分數成為學生的命根子,成人們通常只關心孩子們景觀設計的物質生活和知識學習,卻忽視他們的交往需要和情感訴求。
   對於早戀的萬千恐懼,都可以歸納為一點:早戀會分散孩子們的註意力,造成學習成績下降,甚至會引發性行為等嚴重問題。為了規避風險,成人們往往採取一種封閉性、排斥性的態度,將早戀妖代償魔化、邊緣化,確保孩子們遠離早戀,將主要的時間和精力都放在學習上,從而實現知識改變命運。
   不論是手拉手,還是通信通話涉及男女關係,設計裝潢抑或是贈送禮物,“早戀標準”是否科學尚且不論,卻反映出成人對青少年交往的過度緊張和焦慮。在定量還是定性的模糊邊界里,在教條還是靈活的複雜關係中,將男女生視為兩個絕緣體,試圖生硬地割裂二者之間的關係,往往會適得其反,起不到應有的治理效果。
   “早戀標準”忽視了青少年的利益訴求,說到底是成人意志的產物。可是,一個對自己引導能力有信心的教育工作者,不會風聲鶴唳地“早戀恐慌”。尊重中學生身心發展的客觀規律,多一些“異質思維”,少一些“以堵代疏”、“以罰代管”,早戀問題才會回歸本位。楊朝清/湖北  (原標題:“早戀恐慌症”催生奇葩校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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